近日,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牟平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2026年底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9813户居民及431户沿街商铺,这一举措旨在提升牟平区禁燃区内居民冬季取暖的清洁化水平。
清洁取暖是推动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据了解,自烟台市于2021年入选“第四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试点城市后,牟平区在国家、省、市的支持下共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46582户,全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牟平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牟平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内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根据第三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烟政字〔2020〕54号),牟平区禁燃区面积为71.89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为滨海东路以南、雷神庙大街以北、金牛山路以东、大窑路以西所围区域,共涉及4个街道。按照“先立后破、居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总体要求,摸清禁燃区内城中村清洁取暖情况,确定需要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住户,从实际出发科学选取技术路线,积极稳妥推进实施,2026年底前实现禁燃区内清洁取暖应改尽改。
二、重点任务
禁燃区清洁取暖改造坚持“电代煤”和“位于山区、列入拆迁计划、因安全不具备改造条件、长期无人居住自愿放弃等情形可不进行改造”的原则,结合城中村改造工作同步开展,主要采取集中供暖改造和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两种技术路线分类实施。根据初步统计,禁燃区内有9813户居民以及431个沿街商铺未实现清洁取暖,其中列入五年城中村改造计划的4307户、需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5506户以及431个沿街商铺。
(一)沿街商铺供暖改造。在集中供暖难以覆盖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因地制宜推进电代煤、生物质成型燃料代煤、气代煤等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到2026年,计划通过分散式改造实现清清取暖431个沿街商铺。
(二)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在集中供暖难以覆盖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推进电代煤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到2026年,计划通过分散式改造实现清洁取暖5506户。
(三)城中村改造。已纳入五年实施规划、能够进行城中村改造的村(居),按计划分批次推进城中村改造,通过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实现清洁取暖。无法按规划实施城中村改造的村(居),应及时纳入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