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出台《辽宁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辽政发〔2024〕11号)。阜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阜新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第三部分为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加快推进散煤替代工程3项任务措施。明确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7%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15%左右;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