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将2024年度第三批次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608.64万元下达到位。经统计,全年已累计下达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94亿元,安排实施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及低氮改造等23个项目,支持省内相关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迭代升级,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加大政策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和指导工业企业通过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治理升级,着力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扩大政府和企业有效投资,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措施保障。落实落细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我省实施方案,通过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等,全力支持企业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和绿色供应链,有序推动钢铁、建材、电解铝等重点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有效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大帮扶指导力度。深入企业一线,面对面解读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入库项目类型、支持范围及入库流程等;邀请行业专家,帮助企业梳理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污染防治短板,指导谋划申报项目,提高污染治污能力水平。同时,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时,加强审核指导,提升申报入库项目数量和质量,为项目精准落地实施、有效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奠定基础。
三是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以补贴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升级改造治污设施类项目共13个,总投资达7.7亿元,有效撬动社会投资5.6亿元,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互促共融。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减排氮氧化物3244吨、二氧化硫6378吨、颗粒物1948吨,有效削减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保障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环境支撑。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坚持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大政策资金引导,支持企业减污治污、绿色发展,指导谋划实施一批对污染防治攻坚支撑作用大、减排效果好的工业污染深度治理的项目,提升治污成效,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高水平保护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