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剩余配额有关安排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分配的剩余配额数量为HFC-32生产配额35000吨,其中内用生产配额35000吨,折合2362.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根据各生产单位永久性配额调整后获得的2024年度HFC-32内用生产配额量占全国HFC -32内用生产配额总量比例,和本次分配HFC-32配额总量计算各生产单位可申请的2024年度HFC-32生产配额和内用生产配额量,计算公式如下:
Q分 = R × Q分总
式中:
Q分一各生产单位可申请的HFC-32生产配额和内用生产配额量,单位:吨;
R—生产单位HFC-32内用生产配额量占全国HFC-32内用生产配额总量比例;
Q分总一分配的HFC-32生产配额和内用生产配额总量,单位:吨。
据产业在线计算,调整前后各生产单位R32内用生产配额占比不变,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