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延庆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延庆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延庆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部分提到:(一)设备类型范围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和“双碳”目标要求,设备类型以热水型空气源热泵、热风型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蓄热式电暖器、燃气壁挂炉为主,鼓励使用新技术、新装备。
( 二)设备参数规范
更新的设备要坚持节能高效,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暖器、燃气壁挂炉等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清洁取暖设备更新的有关性能指标》。农户在更新设备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选择设备品牌和型号,“煤改电”用户不得选择燃气壁挂炉,“煤改气”用户不得选择空气源热泵产品,蓄热式电暖器用户可以选择热泵类产品更新。要充分考虑本区域电力、燃气等能源保障问题,进行科学选型,避免出现设备更新盲目求大导致出现能源供应问题。
(三)补贴标准 煤改电设备:由农村住户市场化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40%进行补贴,其中市财政补贴30%、区财政在此基础上补贴10%。空气源热泵类产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6万元/户,其他产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36万元/户。设备安装(更新)用户选用的设备需符合相关参数标准,经审核确认后依据设备采购发票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用户自筹。
“煤改气”设备:市区两级财政按照用户采购清洁取暖设备价格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采购价格40%(市、区财政分别补贴30%和10%),补贴上限为0.36万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