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贵州、新疆、内蒙古、江苏、广东、山东、天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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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贵州、新疆、内蒙古、江苏、广东、山东、天津项目

       日前,浙江、贵州、新疆、内蒙古4地正式印发《国土空间规划》,另有天津(文末附)国土空间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复同意。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浙江、贵州、内蒙古、新疆、江苏、山东、广东、江西、山西、甘肃、吉林、四川、安徽、河北、黑龙江、青海、西藏、河南、陕西、重庆、辽宁等21个省(区、市)正式印发省级国土空间规划。


  国务院已批复同意天津、江苏、广东、宁夏、海南、江西、山东、山西、福建、湖南、安徽、河北、吉林、内蒙古、广西、贵州、浙江、青海、黑龙江、云南、四川、甘肃、陕西、重庆、河南、辽宁、西藏、新疆等28个省(区、市)的省级国土空间规划。


  《规划》是对各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由此可见,《规划》决定了建筑业未来几十年的大方向。多省明确综合立体交通网、水利基础设施、能源等各类工程布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时还提出强化都市圈核心区,与临近省份协同发展、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

关键词:国务院  国土空间规划   编辑: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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