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积极争取2024年中央财政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1.62亿,用于我市清洁取暖改造奖补,确保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长效运营。自2021年我市成功争取中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以来,市财政局强化财政投入,多举措支持试点城市建设,已累计落实财政资金12.4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8.82亿元、市级资金3.63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我市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建设和运行补贴,支持完成全市农村清洁取暖改造39.6万户、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72.267万平方米、农房能效提升4935户,切实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