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局2月29日发布《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二氟甲烷装置技改年产1万吨二氟乙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江西理文化工 1 万吨/年二氟甲烷(R32)装置自 2013 年投产,由于市场需求等原因,装置开工率及利用率一直很低,该装置已于 2022 年向瑞昌市应急管理局报停。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公司产业布局,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拟在江西省九江市码头工业城(瑞昌市码头镇)原厂区内技改建设1万吨/年二氟乙烷(R152a) 项目,把原1万吨/年二氟甲烷(R32)生产装置技改为1万吨/年二氟乙烷(R152a) 生产装置。由于二氟甲烷(R32)和二氟乙烷(R152a)生产原理和流程相近,本技改项目主要是通过对原1万吨/年二氟甲烷(R32)装置技改,改建为1万吨/年二氟乙烷(R152a)生产装置。本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二氟甲烷装置部分设备设施,增加或利用原装置部分设备设施建成二氟乙烷生产装置,同时在罐区新增4台99立方米氯乙烯原料储罐和 4 台 99立方米R152a 成品储罐,其他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全部利用原二氟甲烷装置已建设施。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于2011年在九江市码头工业城设立,项目总投资65亿元人民币,占地 1633 亩(简称“理文化工老厂”),由盐化工、氟化工两大板块组成,其中盐化工主要有30万吨/年烧碱、16万吨/年甲烷氯化物、30万吨/年过氧化氢、4万吨/年氯化亚砜、20万吨/年聚合氯化铝(PAC);氟化工主要有 2.5 万吨/年无水氟化氢(AHF)、1 万吨/年二氟甲烷(R32)、1.37 万吨/年聚四氟乙烯(PTFE)、1万吨/年六氟丙烯(HFP)、0.3 万吨/年聚全氟乙丙烯(F46)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