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江苏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意见提出:
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按照国家要求,结合省情实际,加快构建江苏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到2025年,发布电池、光伏、钢铁等若干类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到2030年,基本建成支撑我省重点优势产业链的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体系。
构建碳足迹市场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城市或重点园区打造面向广大中小企业、服务重点产业链的低碳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企业碳排放对标、降碳诊断和低碳技术改造,鼓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碳资产管理、绿电绿证交易、碳效码、数字护照等专业第三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