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12月7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这是继我国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大气十条”)和《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第三个国家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当前我国大气污染治理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如果用一句话概括,《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可以形容为: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继续以PM2.5控制为主线,协同控制臭氧污染。
在持续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方面,《计划》明确,因地制宜成片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加大民用、农用散煤替代力度,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逐步推进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范围的城市,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其中“煤改气”要落实气源、以供定改。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各地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防止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管。
《计划》要求,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推进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积极引导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计划》还要求,加快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能耗标准,研究制定生物质成型燃料产品质量等强制性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