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指出,持续加强散煤治理工作,持续实施补贴激励,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建立散煤治理财政资金长效运行补贴制度,优化电价、气价补贴方式。2025年底前,平原地区清洁取暖率稳定达到98%。防止已经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发生生物质或散煤复烧问题。2030年底前,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清洁取暖。暂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条件的山区,试点推广洁净型煤+高效环保炉具、太阳能+电、生物质+专用炉具等取暖模式过渡。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持续开展打击劣质煤销售专项行动,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20年下降30%以上,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27%以上。到2027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5%,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35%。2030年底前,持续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硬约束,主要以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满足能源消费增长需求。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不断扩大清洁能源在工业、交通、供暖等领域的应用,稳步提高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加大清洁采暖工作力度。2023年起,新建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取暖。持续推进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改造、供热管网保温及智能调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