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列出了城市更新行动的十项主要任务。分别是老旧片区综合改造工程、老旧住区宜居改造工程、老旧厂区(建筑)转型提质工程、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市政公用设施网建设工程、公共空间营建提升工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程、城市安全韧性增强工程和智慧化改造提升工程。
《通知》强调,推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程。结合冬季清洁取暖、老旧小区改造等,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支持推动70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建筑应用。
《通知》要求,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政策支持和加强广泛的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