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重点任务中提出:
提升建筑电气化水平
加快推进居住建筑电气化提升。持续提高城乡居民电气化水平,开展新建居住建筑全面电气化试点示范,既有居住建筑改造为辅推进,采用电驱动热泵技术供暖;采用电磁炉、微波炉、电陶炉等电气炊具,取代燃气灶台,推动全电厨房建设;采用分电直热型和电动热泵型热水器制备生活热水,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用能向电气化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推进公共建筑电气化提升。推动新建公共建筑逐步全面电气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通过适当扩大峰谷电价价差、合理设定低谷时段等方式,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引导电力消费错峰用电、削峰填谷的作用,在公共建筑中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技术,促进电力负荷移峰填谷,提高社会用能效率。公共机构单位食堂及公共餐饮场所等推行全面电气化。鼓励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筑和办公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公共建筑围绕减碳提效,实施电气化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推动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多能互补、多元互动的建筑能源利用形式,针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泵热风机等分散式取暖方式。积极推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等多种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构建多元配置、安全可靠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体系,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