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西藏自治区绿色建筑推广和管理办法》,区住建厅牵头起草制定的《西藏自治区绿色建筑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60%;到2024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70%;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实施方案》明确从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政策标准体系、推进绿色建筑全流程管理、提高绿色建筑品质、推进绿色建筑技术发展四个方面,细化16条具体工作措施,包括建立政策配套体系、编制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探索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发展利用清洁可再生能源、积极落实激励措施等内容。《实施方案》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绩效评价、加强宣传引导三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