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的通知指出,总体目标。到三年实施期末,实现城区清洁取暖率达100%,农村地区整体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中川区、扬黄灌区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山区相对分散或偏远的村庄暂用洁净煤过渡,劣质燃煤清零。热源清洁化改造。城区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239.67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46934户305.071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
阶段目标。城区清洁取暖以集中供热为主,由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沙坡头区集中热电联产供暖项目”和“沙坡头区集中热电联产供热管网项目”,新增城区清洁取暖面积239.67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原则,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和可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由点到面,整村、整镇推进。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5300户99.45万平方米,占改造面积的32.6%。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1.7万平方米,占全部改造面积的29%。达标示范阶段: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6034户104.341万平方米,占改造面积的34.2%。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1.7万平方米,占改造面积的29%。
资金补贴政策:
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补建设,不补运行”,补贴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及项目建设费用。按每户供暖面积65平方米进行补贴,中央专项资金按照5100元/户进行配套,不同技术路线的补贴通过招标或政府采购最终确定区本级配套和居民自筹的具体金额。改造超出65平方米相应增加的费用由农户自行承担。
建筑能效提升项目补贴。中央资金只对学校建筑节能改造、农房建筑节能改造进行补贴。对于学校建筑节能改造,中央补贴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各占计划总投资的50%;对于农房建筑节能改造,中央补贴资金和居民自筹资金各占计划总投资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