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财政局发布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
根据通知,该资金主要用于2022-2023采暖期农村清洁取暖运行市级补贴(项目编码:12000023P112486100014;专项资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中央资金),发改委2022-2023采暖期测算市级补贴总金额为25446 万元,下达数为16782万元。
天津市2022-2023年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总投资额78022.9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782万元,地方财政资金61240.9万元。补贴标准方面,煤改气给予1.2元/立方米财政补贴,最高补贴1000立方米,煤改电给予0.2元/千瓦时财政补贴,最高补贴8000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