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4.32万吨、0.18万吨、3.68万吨、1.06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增强经济发展绿色动能。
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
着力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拟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高起点设计建设,引导未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和在建项目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十四五”期间,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5%。到2025年,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30%。
▲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
深入开展绿色园区建设。推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等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创建“无废园区”和“无废企业”。推进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持续打造静脉产业园区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到2025年,建成绿色园区30个、绿色工厂300家。
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新建、扩建一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鼓励年产废量1万吨以上的企业、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较多的园区建设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设施和有机溶剂集中回收中心,引导建设集中涂装中心。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实施城镇绿色建造。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工业化。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推进城镇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应用太阳能光伏,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00万平方米。
提升建筑能效水平。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工程示范,探索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试点。推动商场、医院、学校、酒店和机关办公建筑等既有公共建筑由单一型的节能改造向综合型的绿色化改造转变。推动数据中心、各类园区及冷链物流等领域实施绿色高效制冷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节能。积极推广节能型农业设施设备,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太阳能、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
▲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深入推进绿色改造。持续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厨房等重点用能区域及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重点用能系统的绿色改造。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
3.推进示范创建行动。推进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进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遴选。“十四五”期间,全市党政机关全部创建成节约型机关,创建5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6家能效“领跑者”。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优化煤炭消费。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优化现存煤电运行方式,严控新增煤电项目。严格控制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用煤行业煤炭消费,提高煤炭用于发电的比例。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5%,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至40%左右。
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推进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有序淘汰达不到环保、能耗等标准要求的燃煤机组。各区县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推动企业自备电厂、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