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某单位受乌鲁木齐某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乌鲁木齐)某单位中央空调机组更换公开招标采购需求公示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某单位中央空调机组更换公开招标采购需求公示
项目编号:2022-JW32-W1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186901688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陆助理186901688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某单位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助理18690168881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拟对我部中央空调1号机组和楼顶冷却塔进行整体更换,并对机房内水电管线、循环泵、水箱等设施以及基础装修进行一并改造(包含原有空调机组拆除清理,以及新建项目供货、安装、改造、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供应商安装设施设备应能够适配现有系统,且满足各项使用需求,各分项设施具体参数要求如下:
公示期限: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1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在疆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拟派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取得贰级(含)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七)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填写“需求修改建议函”(详见附件3),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单位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邮件主题:(乌鲁木齐)某单位中央空调机组更换项目+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xjcgz214@163.com。
1.营业执照副本(未进行三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1,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需求修改建议函(附件3)。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