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持续高质量发展,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中深层地热井下换热供热工程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开始实施。《标准》为中深层地热井下换热供热系统工程提供了技术指导,既适用于新建地热井供热工程,又适用于既有水热型地热井改造工程。
《标准》共分10部分,分别从地热地质条件调查,井下换热系统的设计、施工与验收,辅助热源及地热梯级利用,供热站设计与施工,供热系统检测与控制,系统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维护、评价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标准》规定,中深层地热井下换热供热系统应遵循保护和合理利用地热资源、满足建筑物功能要求,严禁使用地热水直供系统。供热系统工程实施前,应对拟利用场地的地热地质条件和地热状况进行调查,确定工程实施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中深层地热井下换热器型式应根据井室空间、投资费用、换热量等综合考虑经济性选取,系统设计寿命不得少于15年,材质应满足强度、耐久性、密封、绿色环保等要求。不同型式井下换热器安装应遵循相应标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当井下换热供热系统不能满足建筑物供暖要求时,应考虑辅助热源,辅助热源宜优先选用清洁能源。地热梯级利用应根据井下换热器系统进出口流体参数和末端系统温度,合理选择直接供暖、通过换热器调整温度与流量后供暖、热泵设备提升温度后供暖或辅助热源混合供暖的方式。
《标准》明确,供热站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位置靠近井下换热器和供暖建筑比较集中的地区,便于机组和配电装置的布局、搬运、安装、维修和更换。监测与控制系统应遵循节能、运行管理方便原则,符合《城市智慧供热技术标准》相关规定。中深层地热供热系统交付使用前应进行完整的系统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确保供热系统连续平稳运行。
冬季运行过程中,宜定期对供热系统运行状态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供暖间歇期间进行全面检修保养,及时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