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进一步促进家电消费,今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在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9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复函原则赞同我省《方案》,山东省成为全国唯一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试点省份,任务是建立有效促进废旧家电规范回收处理、促进更新消费良性循环的体制机制,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全国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提供借鉴。
《方案》明确了试点总体要求、基本原则、试点目标、试点任务、政策支持、试点步骤等六项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围绕关键领域,破解难点堵点痛点,畅通家电生产、销售、回收、处理全链条。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典型引领、协同联动。
第三部分,是试点目标。今年年底前,实现废旧“四机一脑”规范回收处理规模增长10%,达到570万台;通过以旧换新直接拉动家电消费80亿元以上。到2022年,建立起完善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四机一脑”规范回收处理规模增长35%,达到700万台以上;通过以旧换新年拉动家电消费150亿元以上。
第四部分,是试点任务。立足我省实际,提出强化生产者责任制延伸、健全废旧家电回收网络、提升废旧家电处理能力、推动家电更新消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5项任务。
第五部分,是政策支持。一是对新建废旧家电回收站、回收运输中转站项目,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给予规划、用地保障,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2021年前按规定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项目,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给予必要支持。三是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企业向消费者发放补贴券。四是组建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企业联盟,规范行业运行。
第六部分,是试点步骤。试点从2020年8月到2022年底,分为启动实施阶段、深入推进阶段和评估推广阶段。